网络:传播的“终结”

网络:传播的“终结”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作者:梁春晓  2003-6-10 9:38:34
 


  这似乎是一个矛盾的命题。以信息传播为主要特征的网络怎么会与传播的“终结”连在一起?这就是辩证法,这就是事物运动、发展和变化的普遍规律。看看运输业,看看汽车发展对运输业的影响,这个问题就不难理解了。作为运输工具的汽车在给人们带来巨大行动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一批以汽车为交通工具的运输企业的诞生;可是,接下来的情况就开始朝相反方向发展和变化了,随着汽车的越来越廉价、越来越易得,个人开始成为交通运输的“主宰”,个人对运输业的依赖越来越低,运输业开始面临新的生存挑战。汽车和高速公路对运输业带来的挑战就是这样一幅图景。


  而在信息传播领域,事情演变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a)人们有信息传播的需求(不论是传出还是传入),但是,基于当时的信息传播技术或媒介技术,完全的个人间信息传播——犹如众多厂商不通过中间商而直接与众多消费者交易一样——在成本上是不合算、不可行的。(b)基于当时信息技术的信息传播服务商(如大众媒体)应运而生。其生存和发展的依据是通过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和规模化经营大大降低信息传播成本,在以受众可接受的价格提供信息传播服务的同时依然有利可图。(c)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使信息传播成本大大降低,信息设施提供商的规模越来越大,单位信息传播的成本越来越低,人们通过信息设施提供商的服务进行个人间信息传播的“门槛”越来越低、使用越来越便利。(d)结果,以信息传播为主旨的信息传播服务商越来越多地被信息设施提供商和众多个人分化和取代,单纯信息传播服务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越来越走向“终结”。

 

上述演变只是传播被网络“终结”的一个理由。另一个理由也与网络的传播优势有关,那就是网络在便利和加速信息传播的同时,也使人们日益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之中,过多过泛的信息超出了人的信息处理能力,降低了信息对于竞争的潜在价值,从而使信息和信息传播的价值大打折扣。

 

事物总是在不停地向其反面演变,或导致相反的结果,“终结”网络传播服务的也正是网络传播功能本身。网络无与伦比的传播功能使得传播本身不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事情因此将朝着更新、更广、更深的方向发展,开始向信息处理、信息加工、知识挖掘和个人间信息传播发展。所以,仗着网络的传播功能就幻想吃一辈子传播饭,永远在通过网络提供信息传播服务的圈子里打转是断然行不通的。其荒唐程度与传真机刚刚问世之时不少人希图通过掌握传真机给人收发传真大发其财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样的“终结者”正在出现。方兴未艾的博客(Blog)正在改变信息和知识传播的方式,在那里,每个人都是信息和知识的传播者,网站的传播功能已经退化得几乎无足轻重;Google近来推出的通过计算机自动运行的新闻服务(Google News)则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网上新闻服务原来可以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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