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域名案:价值千万美元的域名归属中国

跨国域名案:价值千万美元的域名归属中国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江 南

    

    11月18日晚上11点多,中国化工网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德良接到一个等待已久的电话,从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传来消息:中国化工网与澳大利亚ORICA公司之间的域名争议已有最后仲裁,“CHEMNET.COM”域名正式归属中国,归属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至此,围绕“CHEMNET.COM”(化工网)这一价值千万美元、前后辗转六个国家的域名而展开的跨国知识产权争端,终于有了结果。一家中国的中小型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大企业的侵权指控,并最终获得圆满结果,打了一个近年来跨国官司中不多见的漂亮仗。一些业内人士和敏感的新闻记者把这称作中国入世后“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

    同时,透过这一案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不符合世界经济种种“游戏规则”、无法与国际对接的部分也凸显出来。在日益增加的国际交往中,中国的企业,尤其是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如何通过合乎规则的途径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我国入世之后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

    这场域名之争中,处在争夺焦点的“CHEMNET”域名,是英文chemical(化工)和network(网络)的组合简称,公认有直观的“化工网”意思,它往往出现在各大网站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1995年,这个域名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被一家机构注册,并构建面向化工行业的信息平台。此后,“化工网”域名先后在印度、瑞典的企业之间转手,今年4月又被年销售额37亿美元、澳大利亚最大的化工企业ORICA公司购得。几年中,购买这一域名的费用连连升级,累计投资在这个域名上的资金已达数千万美元。

    而以“CHINACHEMNET”为域名的“中国化工网”,自1997年在杭州诞生以来,也经历了快速的成长。目前,它已有世界各地5万多名注册会员,5000多家缴费企业客户,占国内上网化工企业70%的份额,成为国内最大的化工专业网站。中国化工网今年的营业收入可望超过5000万元,在众多电子商务网站中一枝独秀。据美国东方人投资公司评估,它的价值在1000万美元以上。中国化工网有建立全球化工网络联盟的发展战略,因此孙德良等人一直在关注“CHEMNET.COM”这一国际域名资源。

    中国人获得这一域名的机会极富戏剧性。今年9月,孙德良在网上查询时偶然发现,“CHEMNET.COM”域名又易主了,新的持有者是一家韩国公司。原来,澳大利亚ORICA公司犯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低级错误:未按规定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付费,因此这一域名被注销。域名注销后任何人都有权重新注册使用,很快韩国公司就注册了新的“CHEMNET”。中国化工网与这家韩国公司取得联系后,得知他们有意转让域名,经过洽谈,双方9月5日在上海签订了转让协议,“CHEMNET”被购回杭州。

    难得的机会青睐有备而来的人们,中国化工网抓住了这个巨大的发展机遇。这一传奇性的域名确实价值不凡,自获得该域名后,中国化工网的日平均浏览量从15万上升至27万人次,赢利能力也翻了一番。不少人对此次“CHEMNET”的转让费用究竟是多少很感好奇,孙德良最近终于向记者透露,显然那家韩国公司并不了解这一域名的传奇经历,对它的价值估计不足,转让费用并非外界想象的“天文数字”,他们只支付了9000美元。成功获得宝贵域名资源的兴奋还未退去,中国化工网被卷入一场跨国域名官司——澳大利亚ORICA公司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投诉,称中国化工网恶意注册和使用“CHEMNET”域名。9月28日,两本厚厚的投诉书副本从澳大利亚寄到中国。

    接下来是紧张而困难重重的应诉过程。拿到几百页全英文的法律文书,孙德良他们曾求助专业法律人士,但对方均表示不熟悉相应法律程序,无法接受委托。中化网公司只有自己组织人员成立专门小组,翻译文书、查询法律条文、完成应诉抗辩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解决域名争议的三项主要法规界定了“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概念,简单地说有三个特征可以判定:没有与域名相对应的商标、非法持有域名、有恶意目的。中化网公司自信有充分的抗辩理由:他们已经注册了CHEMNET商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类即国际互联网类的商标权;获得这一域名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在域名争议发生前,他们就已将“CHEMNET”域名用于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恶意目的。但是,ORICA公司提出,中化网公司注册域名时所用名称“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Ltd.”在中国的工商部门查无凭据,这个公司并不存在,应该认定他们没有与域名相应的经营实体。

    中化网公司怎么会是“子虚乌有”呢?问题出在我国商标法规一些条款的局限性。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资企业的名称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等,因此企业就无法获得合法的英文名称。而在许多国际经济贸易往来中,却必须提供企业英文名称,像注册域名时就是这样,于是中国企业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就陷入了两难。后经多方协调,作为一种变通办法,杭州市工商局为中化网公司出具了一份措辞几经推敲的“身份证明”,证明他们一直在使用“Hangzhou Hi2000 Info Tech Co.,Ltd.”的英文名称。所幸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还是取信了这份证明。

    此后,ORICA公司多次请求延期裁决,但每能提供新的事实证明。到11月1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终于作出“CHEMNET”域名归属中化网公司的最终裁定。该组织针对域名争议的专家裁定程序,是一种在各国普遍认可基础上的快速、低成本争议解决途径,虽然它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按照惯例,各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都会充分尊重该组织的最终裁定。据分析,虽然ORICA公司仍有向澳大利亚当地法院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但胜诉机会不大,他们更有可能寻求与中化网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商业途径实现互利双赢。

    至此,这场跨国域名之争尘埃落定。回望一个多月的应诉历程,不少亲历者都有满腹感慨,更多的人从中意识到,中国入世后,要补上的课还很多。

    像中化网公司这样的企业要走出国门、适应国际经贸环境、参与国际竞争,却连一个合法、有效的英文企业名称都没有,无法证明自己企业英文名称的合法性,他们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将面临重重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困难。入世前后,各地都在积极清理与WTO规则不符合的法律法规规定,这项工作远远没有完成,尚有不少条款需调整变更。

    中国入世后,对世贸组织“游戏规则”的不了解,将是中国企业面临的最大危险。面对国外企业的投诉、诉讼,不知如何应对甚至放弃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只会使己方陷入被动挨打状况。在知识产权领域,一些国内企业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目前,中国注册有国际顶级域名几百万个,而持有相应域名商标权的只是少数。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界定的恶意注册使用域名概念,那些注册了域名而没有相应英文商标的企业,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恶意”。在面临跨国域名官司时,中国企业注册的国际顶级域名就有白白流失的危险。

    但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他们的能力毕竟有限,应该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为他们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像中化网公司在应对此次跨国域名纠纷时,接触过杭州、上海等地许多家律师事务所,却找不到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和条文、能够用英文完成应诉的专业人士。加快培养适应WTO环境的专门人才,显得更加迫切。


人民网 200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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