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全传》卷二 创业篇

《比尔·盖茨全传》卷二 创业篇


来源:中国网络营销传播网  作者:于成龙

显示自己技术水平的软件变成赋予商业价值,使其变成盈利的工具。盖茨是第一个提醒人们重视软件非法复制问题的程序员,也是盖茨结束了最初一些编程人俱乐部所倡导的开放共享的传统。
  当1975年,盖茨和艾伦开发出为阿尔塔使用的BASIC程序时,这套简单的程序让濒临破产的艾德·罗伯茨凭借可以简单操作的微型计算机重新获得了生机。几乎在一夜之间,微型仪器公司所收到的现款不但摆平了30万美元的赤字,而且还有了25万美元的盈余。拥有个人计算机的机会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他们把支票和汇款寄住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公司。更有一些计算机迷乘坐飞机来到阿尔伯克基,希望能够更快地得到阿尔塔计算机。
  盖茨也因此坚定了其创业的信心,将自己的财富之路设定在通过销售软件来赢得市场。他希望自己的软件能在整个市场上占据绝对主流的地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盖茨从创业之初就通过法律约束来巩固这个地位。当年夏天,他们与罗伯茨正式签署了许可协议,着重申明了关于8080计算机的配套软件的使用权利,并按每个拷贝收权利金:4K版本BASIC 每个拷贝30美元;8K版本BASIC 每个拷贝35美元;扩展BASIC 每个拷贝60美元。
  这个在盖茨父亲指导下签署的有效期为10年的协议给予了微型仪器公司独有的在全世界范围使用和许可BASIC的权利,包括向第三者发放从属许可的权利。但是精明的盖茨在协议中同时也声明,微型仪器公司同意全力以赴许可、推进并使BASIC商业化,如不能尽力,将构成此协议终止。
  这句当初看起来不关痛痒的话,却决定了盖茨和微软公司最初的命运。因为,BASIC商业化的推进,正是意味着盖茨财富价值的实现,更重要的是,这个协议后来引起了诉讼,但是最后诉讼胜利,也完全是靠了这几句话。
  这个协议最后成了不断兴起的计算机软件贸易的许可证制度的范本,成为这个行业的法律标准。而这种按每个拷贝收权利金的软件转让方法,也在当时开了软件盈利模式的先河。虽然这个协议给盖茨带来的潜在商业利润就是几个月的时间能从软件开发中赚到18万美元。但这并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清晰可行的创业计划:通过开发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
  最初,微型仪器公司每月售出几千台机器,但是却只能卖出几百套BASIC,盗版软件成了盖茨创业路上最大的拦路虎。整个1975年过去了,他们仅收到少的可怜的1.6万美元软件许可费。
  当时,自由拷贝软件是电脑爱好者们的传统,不为软件付钱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盖茨出于为微软利益着想的目的,第一次勇敢地向传统提出了挑战。1976年1月,他在《电脑通讯》杂志上发表了有名的《致电脑爱好者的公开信》,信中把软件的非法拷贝者称为贼,并断言:如果不给软件开发者合理报酬,就不会有人去开发真正有用的软件。

制定一个可行的创业计划(2)
  信的开头这样写到:对我来讲,现在的电脑爱好者圈里最要命的问题就是缺乏优秀软件,相关书籍和应用软件。如果没有好的软件和一个懂得编程的所有者,个人电脑简直就是一种浪费。高质量的软件可以被业余爱好者编写出来吗?
  他诘问电脑爱好者,“多数的电脑爱好者必须明白,你们中大多数人使用的软件是偷的。硬件必须要付款购买,可软件却变成了某种共享的东西。谁会关心,开发软件的人是否得到报酬?”
  在给盗版者写了第一封公开信后不久,又盖茨写了第二封公开信。他的言词越来越激烈。要求个人计算机的早期用户们停止盗用他们的软件,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赢利,才能用赢利生产更好的软件。这些信件在软件史上留下了一席之地,但盗版风仍愈闹愈凶,成为一个时代的新闻。
  其实,正因为盗版和盖茨的一系列反盗版的活动,才使微软的名声一下子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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